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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资格复审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/1/3 9:30:31 作者:  浏览次数:

各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:

因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到期,根据《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、《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,现需对所有承租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资格复审,请于2018年1月3日至5日到各项目物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,并在规定时间(后附各小区办理时间表)内到物业办公室提交材料,届时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收表审核。通过审核的,续签租赁合同;未通过审核的,合同终止,承租人到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退房手续。不按照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,并终止合同。

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

2018年1月3日

 

需提交的材料:

1、《临沂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》一份。

2、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申请人家庭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户主页、户主登记卡、配偶登记卡、索引表);集体户的开具户籍证明;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4、申请人家庭成员要提供单位工资人事部门或劳动、民政、税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单位行政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证明,加盖单位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。

5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社区或单位开具未婚证明,离异的提供离婚证、未再婚证明;丧偶的由当地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开具死亡证明、未再婚证明。

6、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、劳动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;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单位申请表。

 

收表时间:

2018年1月22日在同心花园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2018年1月23日在石油片区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2018年1月24日在颐龙恒泰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2018年1月25、26日在西城花园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2018年1月29日在怡景绿洲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2018年1月30、31日在银凤花园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2018年2月1、2日在怡景锦河苑物业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收表初审;

咨询电话:820819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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